我在這個公寓的居住合同這個月底到期, 上個月底給了30天搬遷通知,因為我可以提前搬, 詢問管理員如果提前交鑰匙是否可以退點房費, 答複不可. 所以我搬出後就沒有急著交鑰匙, 而是慢慢做一些打掃工作, 另外水電也沒關掉. 上個禮拜5管理員問我什麽時候會交鑰匙, 我說盡量在周末. 沒想到昨天回去時發現他們沒通知我居然就進了公寓做一些清理工作以便給租出去了(我猜他們可能已經租出去這個單元了, 否則不會這麽急). 請問他們這樣做合法嗎? 這個新來的管理員受盡了她的惡氣, 想趁這個機會整整她.
所在州是加州.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