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加州現在的房子多了去了,不明白為什麽你要住到

不“livable condition”的房子去。感覺你做事情緒化和倉促的作決定。

在加州很多地方租過房子,租約都是大同小異的---當然房東要寫偏向他的條款了,所以不覺得會有什麽“riduculous"的條款出來,你去任何其他的一家也會有一樣的感覺的。

當然如老貓所說,你可以要求他來清理。另外不要指望任何人來"cover"你搬遷的”cost"。

提醒你一下,你找SUBLEASE也是需要知會你的房東/管理人員的,一般的lease上都有這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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