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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單身老貓 2009-06-04 14:14:23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997 bytes)
回答: 單身老貓: help on estate questionxsy1352009-06-04 12:59:57
(資料來源: 劉念慶律師事務所)

美國將夫妻的財產分為共有財產(communityproperty)和獨立財產(separate property),對於共有財產,無論在誰的名下,其中的一半作為死亡者的遺產,另一半是未亡配偶的財產,不作為死亡者的遺產。對於獨立財產,在死亡者名下財產全部是遺產,夫妻雙方如果有一方去世,如果死時沒有留下遺囑 財產並不歸另一方所有,而是另一方配偶與孩子平分。在配偶名下財產,不屬於遺產。

“先課稅再分配”,是美國遺產稅製度最顯著的特點。法律規定,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必須在原財產所有者死亡後9個月內,負責以現金方式繳清稅款,然後才可以進行遺產分配。一時錢不湊手,申請延期繳付,也不得超過6個月。如果某人在2000年留下200多萬的可征稅遺產,按當時200萬-250萬美元區段的遺產稅率49%計算,他的繼承人必須先繳納近百萬的遺產稅,然後才能拿到這筆財產。可征稅遺產的總額越大,稅率越高,繼承人需要先繳納的稅款也越多。如果你在2010年以後去世,如果你的遺產超過一百萬以上,你有可能要上繳45% -55% 的遺產稅。

如果您希望了解更多的資料,請閱讀這篇論文

www.swupl.edu.cn/mweb/wgjtf/userdata/200705163298286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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