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情況您有"兩年"時間(這是 MD & TX)來contest一個遺囑,但是如果will has been admitted to probate,然而 two years can be extended if the contest is based upon forgery or fraud,所以如果這份遺囑的簽字中有任何不實的部份,或是內容有造假的部份,您如果現在發現有證據能夠證明這個部份,您可以在發現事實真象的兩年之內提出挑戰. 除此之外您基本上沒有辦法去挑戰一個已經12年的舊案.
樓上所提的情況,一般是常指的"安娜.妮可"的案件,當然這個案件中當事人與原告(老先生的兒子),在法院纏訟多年,最終獲得解決,但是最終實際的受益人是雙方的律師....
您需要了解,法律是解決問題為主,不是設計用來出氣的,因此您如果真的要進入一個訴訟,您需要了解您有可能麵對相當相當龐大的費用,這點您真的準備好了嗎?
同時現實是對方與其子女有四十年的感情,對於您的母親有的隻是一個長遠的回億,所以對方如此決定,真的您不能怪別人,要怪隻能怪造化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