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是我們不知道還有沒有推翻這分遺囑的可能性,我媽當時連英文都不認識,再加上受中國式教育當然不會認為這分遺產意味著
什麽,我媽是傳統的中國人,可他弟弟是個地道的美國人,認錢
不認人.我隻是認為我媽一生太可憐了,沒有父愛從歲開始,好
不容遺找到父親,可父親是那麽的偏心.其實我媽是與世無爭的
人,可他那個美國弟弟缺連遺囑的一小部分也要克扣,真不知美
國人這麽貪婪,吝嗇.
假如能有機會,我願出attorney fee,因為這是很大的一筆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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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st of the states, if not all, have an SOL to challenge a will -CyberCat- ♂ (272 bytes) () 06/03/2009 postreply 14: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