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老貓版主與其他熱心的朋友。添的些細節,有空當故事看看。謝謝。

我說全公司的人"都在說謊"是簡化了故事。這個公司一共5個人,#1 猶太老板, #2白老太, 3個兵(#3我,#4, #5(#5未出庭作證))。 聘我時,我的IT能力是一個原因。公司沒有專業的IT部門和員工。我去之前,#1的一個密友 (BTW,另一猶太老太老板,同時也是這個NPO公司的BOARD DIRECTOR)的IT職工做這個NPO的IT工作。我到了之後接手了大部分的工作,自認為是IT Manager,幹了好多IT的工作。我畢竟不是IT專業,失誤在所難免,這給後麵的故事打下了伏筆。

老貓版主說我做人做事不成功。“做事不成功”沒錯,這是被LAY OFF的主要原因。但做人,自認為還不錯。除去與老板在綠卡上的摩擦 (其實發現老板不想給辦後,我就沒再提),與其他人都不錯,都有互相幫助。但出了事,有些人的態度就全變了。#4 CO WORKER作證他遇到問題,我去幫他解決,是事實。說謊的是#2. #2 在出事前與我關係很好,我幫過她很多,比如給她重裝電腦,開PARTY,吃飯,旅遊等。#1是個電腦盲。公司的日常工作由#2管理。#2 告訴我如果公司網絡有了問題,要RESET the ROUTER. 她特意演示給我如何去做。但在HEARING中,她的證詞是 "I said the network problems can be solved by resetting the router." 堅決否認曾說過,我可以RESET THE ROUTER.而且作證說公司有POLICY 對任何公司IT器材,不許擅自動用。我很氣憤,指出當時我為她家的電腦裝機時,是用的公司的WINDOWS XP and Office 軟件.她堅決否認有此事。An Absolute Liar.

我覺得問題的主要證據不在以上倆人,而在IT員工。在通知中,這個人被稱為 Independent Computer service technician. 既然是Independent,想必仲裁人對他的話十分信任。實際上,他是老板密友的雇員,當然是為老板說話。

如朋友們所說,我沒什麽希望打贏官司,因為沒有證據。我無法證明我沒在計算機中安裝黑客軟件,也無法證明我有授權去Reset the Router (#2堅決否認她曾說過)。我感到不解的是,同樣沒證據證明是我安裝了黑客軟件,並且是由於這個黑客軟件造成了Network crash,但以上兩點被做為Facts寫在了通知中。我若是就此做罷,豈不是承認了我是黑客。這個猶太老板會不會得寸進尺去告我Hacking?

教訓:我的經曆告訴我 (1) 今後不是份內的事,一定要少做。工作越多,錯誤越多。當時,我是急於表現,希望老板能給辦綠卡。(2)同事就是同事,不會成為朋友。有了自身利益,不會給我說話的。(3)找工作時要問清為什麽這個職位有空缺。我到了才知道,我的位置在過去7年中,已經換了14個人了。這樣的公司不能去。

所有跟帖: 

If I were you, I would appeal. Of course, -N.- 給 N. 發送悄悄話 N. 的博客首頁 (316 bytes) () 05/14/2009 postreply 09:34:14

你當然應該上訴, 別聽老貓胡扯. 五個人的公司有個 policy -waitGC- 給 waitGC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5/14/2009 postreply 09:54:02

回複:謝謝老貓版主與其他熱心的朋友。添的些細節,有空當故事看看。謝謝。 -laoniuniu- 給 laoniuniu 發送悄悄話 laoniuniu 的博客首頁 (240 bytes) () 05/14/2009 postreply 13:38:48

回複:回複:謝謝老貓版主與其他熱心的朋友。添的些細節,有空當故事看看。謝謝。 -MA不是我的LUCKYPLACE- 給 MA不是我的LUCKYPLACE 發送悄悄話 (369 bytes) () 05/14/2009 postreply 14:46:30

老貓,您說這個dumbass還有就嗎? -laoniuniu- 給 laoniuniu 發送悄悄話 laoniuniu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15/2009 postreply 13:39:47

他們有證據證明你裝黑客軟件嗎? -rlsrls08- 給 rlsrls08 發送悄悄話 (167 bytes) () 05/14/2009 postreply 13:47:07

沒有,但仲裁員相信他們的話,作為Facts寫在通知中。 -MA不是我的LUCKYPLACE- 給 MA不是我的LUCKYPLACE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5/14/2009 postreply 15: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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