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您如果不想麻煩,付款了事. 如果您不服,與房東協商處理,討債公司隻管要錢,不會也不需要與您講理.
同時在美國任何債務糾紛一定需要與對方達成最後的協議,不是說您說了就算,不理會對方的反應就沒有事了. 在您的情況,不論是您的房東或是討債公司,其所做的應該都沒有太大的問題.
同時商業租屋,人家絕對不會如您所說的,修理一部份就沒有事了,您不妨想想如果您租一個地方,地板上有一塊新的"補丁",您的反應會是如何? 所以一般的情況,要不然是在退房時協商修理費用由對方自行吸收或是協議一個整體的數字,付錢了事,人家要如何修是對方的事.
至於您的信用分數,因為您告知房東您不願意再協商,所以人家當然不會再與您廢話,所以您隻能等這個問題解決之後再說,如果真的要怪隻能怪您當初自己沒有follow up整個問題. 下次遇到這種問題一定需要取得一個書麵的資料詳細紀錄最後的協議或是結果.
回複:請有經驗的朋友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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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老貓! -yifanyifan- ♀ (0 bytes) () 05/12/2009 postreply 11:3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