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提供一個州的例子, 但各州情況不一樣.
你說的當天解決, 那是想當然國內的情況, 美國的程序是不同的.
大體上的程序:
file petition--service--Response-- Marriage Consulting Solutions /Child Care Program -- 開庭
如果沒有爭議, 讓對方不要response, 也無需出庭, 這樣開庭那天, 缺席判決, 或許可做到您說的一次解決.
如果需要, 你可以給我你的聯係方式(QQH), 我可以具體說說我這個州的情況.
聲明一下, 我不是專業人士, 隻是自己經曆過......
最後多句嘴: 婚姻非兒戲, 能不離, 最好別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