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警方不會無故搜索您妻子朋友的住處除非有適當的理由(如懷疑有刑事案件正在發生)或是有適當的授權(如取得法官所簽署的搜索令)所以您希望警方出麵替您索討家傳之物在實際上不可能.
(B)您能做的有三個選擇
(I)直接與您夫人的朋友協商,希望對方能夠歸還,不要介入您們之間的問題.(這是最好的處理方式,同時也可以為下麵的處理方式預作準備)
(II)如果您有確實的證明對方持有您的財物,您可以在當地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歸還屬於您的財物,(訴訟的對象應該是您的妻子加上她的朋友),如果您能夠取得判決,要求對方歸還,那麼就可以用這個判決要求州警協助執行這個判決,取回您的東西.(執行法院的判決) 但是這個方式的關鍵在於您需要確定這個東西在對方手上,同時對方必須在您所屬的州.
(III)您可以file離婚的訴訟,然而要求法官發出命令要求您的夫人交出這一部份的財務,由法院代管,直到您們離婚案件結束所有的財產分配之後再歸還於您,(您因為有婚前協議,所以應該不會有問題)
這個方式是老貓會使用的,因為這個方式是直接與您的妻子處理,不需要經過她的朋友,同時如果您的妻子拒絕合作,法律上法官有權以藐視法庭罪來對她苛以罰金或許居留到她合作為止.
當然個人會建議您找律師商討一下如何處理.
在此同時,如果這個物品屬於任何種類的藝術品,您或許可以直接與當地FBI的辦公室聯繫,他們有一個專門的部門來處理這一類的盜取案件,
http://www.fbi.gov/hq/cid/arttheft/artthef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