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一個朋友就被他共同生活了五年的妻子在終於支持她完成了本科的學業剛剛畢業的時候而拋棄了。而那個老婆呢?四個月前才認識了一個美國佬,不顧比她小10歲,就迅速勾搭成奸,現在應該已經“幸福”的同居在一起了。----說實話,我完全不看好他們的未來,既然曾經都是朋友一場,我也善意地提醒了她,不要害了別人到頭來也害自己。
有感而發,多有得罪。要是有些人對我的話看著不過眼,我隻好先賠個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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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有的人就是便宜, 你朋友的LP有她哭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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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2004 postreply
21:4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