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不是獨立的。 而是和商標後麵所代表的物品或服務的性質聯在一起看的。 如果你是賣魚的,對方是修表的,就算是一摸一樣的商標,也可以共存。 舉個例子,Apple 和 Apple, 一個是唱片公司,一個是電腦公司。
注冊商標的權限到底是什麽?
商標權就是商標擁有人有權利不讓別人用類似的標至。
是他注冊了這個商標別人就不能用這個在任何商業活動的地方還是隻要我不注冊同樣的商標就可以?
這個問題如果是美國,要看商標是不是聯邦政府注冊的。 不過據我所知全世界隻有美國特複雜,其他地方都簡單。 也就是說,它注冊了,你就不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