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日前吃了一張 Disregard trafic control device 的罰單,警察說我在學區超速。其實在那個十字路口我是左轉彎,我等到對麵所有的車都走了以後我才轉彎的。當時那個標示學區慢行的燈沒有閃。我因為急著帶孩子去醫院看病,就超了一輛我前麵的警車,當時這輛警車並沒有閃燈。它跟了我幾個block後亮燈抓的我。罰單上寫的時間是8:44am.我在這之後幾天觀察發現,那個標示學區慢行的燈在8:44到8:45am之間滅掉。所以我有理由說警察的車在我前麵開過這個區域,他過時燈在閃,而我左轉過來時燈已經滅了,況且警察的表和學區的表可能會有一些誤差。巧的是那天早上剛好有一鄰居開車在我前邊右轉,等紅燈變綠燈時向我招手來著。我請她作證她說可以,但要在六月以後才有時間。而我的出庭日期是5月5號。
我想問一定要她出庭才能贏嗎?因為我得給法官寫一封信要求更改出庭日期。如果沒有她我也一定能贏,我就不麻煩她了,因為跟她不太熟。
還有一點就是懷疑法官和警察會不會都盡量罰款來增加收入,如果沒有證人,法官會懷疑我的說詞嗎?
多謝了!!!!!
請問學區超速需要證人上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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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請問學區超速需要證人上庭嗎?
-3D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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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2009 postreply
0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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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r problem is "超了一輛我前麵的警車".
-jin_yin_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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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2009 postreply
09: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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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D.不服氣就去法庭上再爭取一下,也沒啥害處.
-小城故事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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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2009 postreply
06: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