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他們上門評估的時候計算的所用小時數和錢數,我們是兩房的單元他們開價是2000,我們同意了。
到搬家的那一天那些人一看我們家裏的東西,就打電話給公司說我們的東西太多,多到超出他們的想象。他們也不在屋裏待著都站在外麵大有一走了之的勢頭。後來他們自已說了一個他們要用的小時數給我老公。我老公沒說什麽就打電話給他們公司管事的人。那管事的人說不會多收我們的錢的。所以我老公就讓他們開工了。
這幫人連打包帶運到樓下裝上車一直幹到下午五六點。 然後運到我們的新住址,把東西運到房間裏一部分放到同樓的小倉庫裏,一直到晚上九點多全部運到位。要說明的是我們的新舊apartment都是兩房,其中一個房間全都是打好的紙箱,和幾個家庭用的貨架。這個應當比全家具的要好搬得多。然後走之前讓我老公簽一個表,表明他們用了多少時間,幾個人。後來,他們公司給我們的賬單是3100多,比當初他們自已報的價多了1100元。我老公隻多付了10%,就是2500元。 可是他們一直打我們的電話要錢。 我老公就對他們說那我們去小額法庭上見吧。他們就一直沒回音。幾個月過去了現在突然接到他們的律師電話,要我們再付餘下的600元。我們覺得沒天理了。我們當初見過好幾家搬家公司,他們已經是要價最高的一個了,而且我們已經在他們自已評估價的基礎上多付了500元了! 大家可以想象兩個房間的單元搬家要3100元嗎?
還有一個原因為什我們覺得他們無賴。我們當初是從另一個州長途搬到現在的州的。當時用的另一個公司。他們當時的搬運工和這個公司的人數相同,唯一不同的是因為是長途所以他們隻打包搬上車,他們那天在下午一點還是三點前就全部搞好了,而且當時我們的東西比現在還要多,因為我們搬過來以後捐掉和賣掉了很多東西。他們用的時間長是因為他們的工人做很慢,象夢遊似的,我當時就看著著急。
真的很生氣這樣的無賴公司,以後永遠不會再考慮用他們了,他們搬家那天早上一來就說我們的東西太多超出想象,後來打電話給公司而不是馬上開工,我當時就感覺看著怎麽象演戲似的,果然後麵的妖娥子就出來了。
剛才我再次打電話給我老公,聽到他很無奈也疲憊的聲音,他說會有很多麻煩,他有想放棄,幹脆付錢給他們的想法。我也感到累,而且我馬上就要生孩子了(淚啊)。可是我不同意就這樣讓這個無賴公司得逞,他們幾個月後再來這麽個回馬槍不就是希望給我們一個措手不及嗎? 我們就是要頂風而上,不讓他們得逞。
要說明的是,這是一個白人的公司,我們住在華盛頓州,如果哪位住在此州的兄弟姐妹想要知道這個公司的名號可以發消息給我,希望不要再有人象我們這樣多花錢還要被人告。
如果老貓和大家有什麽建議,我將不勝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