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過去在公司裏麵第一年得到加薪,雖然沒有書麵的EVALUATION LETTER。但是這次給的理由居然是NOT MEET EXPECTATION.而且沒有警告,好像這些都應該是理由吧。而且雇人裁人AT WILL是比較老的法律,現在很多州已經加了許多限製條例了,比如不能無過錯FIRE人等。我隻是想要知道這裏有沒有XDJM打過這樣的官司,或者跟公司裏麵就SEVERANCE PACKAGE討價還價過。再次謝謝。
多謝大家熱情答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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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難告贏。其他公司一樣,解雇人常常都沒有警告,甚至讓你 -sillyface- ♀ (43 bytes) () 04/03/2009 postreply 07:3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