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大家熱情答複

他過去在公司裏麵第一年得到加薪,雖然沒有書麵的EVALUATION LETTER。但是這次給的理由居然是NOT MEET EXPECTATION.而且沒有警告,好像這些都應該是理由吧。而且雇人裁人AT WILL是比較老的法律,現在很多州已經加了許多限製條例了,比如不能無過錯FIRE人等。我隻是想要知道這裏有沒有XDJM打過這樣的官司,或者跟公司裏麵就SEVERANCE PACKAGE討價還價過。再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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