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這兩點我早看懂了。我的意思是如果你老公拿孩子做要挾,或者不給撫養費,或者將來不簽字放人,那他就是不把孩子當人。大人離婚應該考慮如何不傷害到孩子,這是做父母起碼的義務。
罵你是因為想幫你。你感覺不好那我就道聲歉。我覺得,既然法律上你都明白了,怎麽做是應該自己拿主意的,再接著來怎麽問也白問,沒人知道你老公有多黑有多好。
不是我沒懂你的,是你沒懂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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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那個律師沒用。
-gracelaq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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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2009 postreply
08: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