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請問: 上法庭叫自己的工人為自己作證, 法官會相信嗎?

個人的建議是您應該找律師諮詢一下,您的問題隻有兩個解決的方式,一是依據他的要求付款,二是不計代價打這個官司,沒有所謂穩贏不輸的方式.
老實說如果您在做之前與做之間沒有仔細監工並且控製所有的開支,等做完之後在後悔,您自己問問您自己,在法律上您有多少的立場可以爭? 一個工程的合約,如果您沒有詳細規範所有的細節就任對方開工,您唯一能做的是在合約中,您需要設定一個工程費用的上限,因為任何工程的費用都是浮動的,(原物料的價格,臨時設計上的變動....),如果您兩個部份都沒有做,中間也沒有仔細監工,現在回頭來哭訴,沒有用的.
同時任何工程設計的變更的協商,不可能說隻有營造商一個人在場,老貓個人相信當時應該會諮詢水,電,專業的工程人員,所以對方的說法有可信的地方,當然在法庭上,雙方的律師都可以對證人提出問題,所以如果您知道對方提供不實的正辭,您可以拿出實際的證明來說明對方的說法不實,所以您要用證據來說話,並不是說,誰說了就算數的. (法官或是陪審團能夠做的是也是依據雙方所提出的證明來決定誰說的是真話)

至於律師費用的問題,對方可以要求,但是決定權在法官,所以您是否如果在輸了官司之後需要負擔對方的律師費,這個決定權仍在法官.


最後提一句,您說到安裝費的問題,老實說,除非東西都是您自己買自己裝,或是您自己另外找人安裝,隻要您要您的builder安裝,他就有權charge您費用,如果您自己事前不問清楚,這是您的問題,因為沒有任何的道理別人需要替您做白工.對不對?
說實話,看完您的東西,老貓會明白的告訴您,這個費用您應該照價支付. 最多雙方討價還價一下看看是否能有一些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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