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老貓和各位大俠


我h-1過期後逾期居留了約有5年,去年12月和先生結婚,他是公民,現在想幫我辦綠卡。
但我遇到一個棘手的問題。我94年在北京結過一次婚,當時的先生通過f-2簽證來到美國。我們96年離婚,他回到北京,現已結婚。當時我們都在la, 我委托我父親,他委托他哥哥通過海澱區人民法院辦理了離婚手續。法院的離婚判決書作了中英文的公證,並寫明委托人的姓名。
但一個律師朋友指出美國不承認雙方都是委托人辦理的離婚手續,除非有一方親自在場且要通過法院辦理的才予以承認。按照他的說法,我現有的婚姻無效,還要重新辦理離婚手續,再次登記結婚。
我問了幾個律師,各自說法不一。請問我是否必須重新申請離婚?
如果請原先的先生在北京補辦一份離婚證明,隻注明離婚時間,地點,人物,略去委托人一項是否可以?抑或可以直接使用當年的法院判決書?
請老貓解救,我真是快被折磨死了。

所有跟帖: 

多謝老貓 -可憐的新娘- 給 可憐的新娘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14/2009 postreply 23:18:41

不用擔心,你的離婚手續在美國是有效的。 -過來之人- 給 過來之人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15/2009 postreply 09:43:50

多謝,有您作為過來人這麽說就安心多了 -可憐的新娘- 給 可憐的新娘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15/2009 postreply 14:52:51

您是類似的案例嗎,也是在國內雙方靠委托人離的婚嗎 -可憐的新娘- 給 可憐的新娘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15/2009 postreply 14:54:51

隻需辦個離婚公證和譯本就可以了。上麵應該沒有其他資料的。 -衡門之下- 給 衡門之下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15/2009 postreply 09:50:20

謝謝,離婚證上不提委托人一項就好了,是吧 -可憐的新娘- 給 可憐的新娘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15/2009 postreply 14:57:02

離婚公證書有固定的格式,根本沒有委托人一項。 -衡門之下- 給 衡門之下 發送悄悄話 (74 bytes) () 03/16/2009 postreply 08:24:38

Just got the information from the lawer, -可憐的新娘- 給 可憐的新娘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16/2009 postreply 16:25:03

真有這條code2091 -可憐的新娘- 給 可憐的新娘 發送悄悄話 (183 bytes) () 03/16/2009 postreply 16: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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