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逃避對方的serve並沒有用,CA容許file訴訟的一方在對方不合作時直接在報紙上刊登這個通知一定的時間就可以直接完成serve的程序.
(C)您現在能做的是在加州聘任律師開始這個離婚的程序,基本上如果您的先生一定要考慮離婚,您也沒有話說,因為CA採用的是"無過錯"離婚製,所以隻要他一定要離婚,您隻能盡力爭取您個人的權益,別的可能也沒有什麼好說的.
個人的建議是您應該在child support與custodyd 的安排上盡力替您的孩子爭取最大的利益.
(D)因為提出訴訟的是對方,您無需回加州住六個月,原則上如果您們雙方能夠建立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離婚協議,一切的文件可以由您的律師準備好之後,您直接簽字就可以了,如果您願意,您基本上無需與對方再見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