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些律師的做法的想法,希望同行給些comments

具體我不方便透露,總是是一個發生在中國的M&A.
比較不爽的是收購方的律師,兩個在外資所工作的中國年輕人。合同已經簽定了很久了,收購也已經進入尾聲,但是這兩個律師一直在通過各種手段慫恿收購方違約,拖延付款,拖延時間。
按道理來說,律師的工作應該是通過自己的專業知識最大化的保證委托人的利益。但是我不理解,這兩位的做法的目的是為了顯示他們能力強,還是通過把簡單問題複雜化從而增加他們的chargable hour? 還是他們根本不知道他們讓自己的委托人承擔違約的風險有多大?
美國的執業律師對於這樣的行為會有什麽樣的後果?

所有跟帖: 

沒後果, 律師都這德行。 -灌水灌大的- 給 灌水灌大的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09/2009 postreply 05:15:54

這是中國的問題, 不光是律師的問題. -CyberCat- 給 CyberCat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09/2009 postreply 09:23:15

國內體製問題,和法律毫無關係,律師隻是幌子 -joe758- 給 joe758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10/2009 postreply 22: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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