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網友說什麽她老公不讓她帶BABY回國是為BABY考慮,其實是沒看清她寫的內容;她老公是不讓她在簽字離婚前帶BABY回國,怕她回國就離不成婚,是急不可待地要離婚。隻要女方簽字離婚了,男方恐怕要逼女方回國的,要按國內標準每月給400美金撫養費。這種男人簡直是沒一點人性!
這時教會還勸女方理解他,就是太難為她了。她要照顧一個有先天心髒病的剛作過手術的嬰兒,還要經常忍受老公逼離婚簽字,對她大吼。她是一個普通人,即使是基督徒也是普通人,不可能象基督一樣對世人無條件地愛,甚至愛仇敵。
難道女方什麽也不要求,乖乖簽字離婚,自己一人承擔撫養有先天性心髒病BABY的責任,就是理解她老公了?
我認為她的教會應該幫她爭取她應得的權益,她一點不貪心,並沒說要分她老公婚前的財產,隻是分婚後應得的部分,她自己也是很有能力的人,在國內可以拿25萬年薪,她如果沒有一個先生性心髒病的BABY,她恐怕什麽都不要就同意離婚了,因為跟這樣的男人耗時間是不值得的。教會應該多派同工幫助她照顧BABY,做些家務,讓心力交瘁的她能夠緩一緩,這才是正事。
我雖然也是基督徒,但我不同意你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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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複:我雖然也是基督徒,但我不同意你的說法 -usaguy- ♂ (198 bytes) () 03/07/2009 postreply 13:37:38
• 哦,能否請這位基督徒騰點愛仇敵的時間和精力幫幫這位可憐的 -5501- ♀ (120 bytes) () 03/07/2009 postreply 14:38:39
• 如果你見死不救,估摸著你過不了明天就得下地獄,基督耶穌最 -5501- ♀ (672 bytes) () 03/07/2009 postreply 14:50:04
• 我就不相信你能做到愛你的仇敵。不要說仇敵了,恐怕 -心丟了- ♀ (592 bytes) () 03/07/2009 postreply 14: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