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question:
1. 最終離的時間是法庭宣判的時間開始算。about two year later.
我昨天打法律谘詢電話好象對方說是法院送的離婚通知到達我手中之後就算婚姻結束了。當然對方也不是律師。。。
如果是這樣我就能想明白他為什麽這樣苦苦逼我,這樣很多股票就不用分給我了。如果按您說的是法庭宣判的日子來算的話,ABOUT TWO YEARS LATER的話,他有必要這樣子嗎,完全不考慮BABY。。。
謝謝你。。。最終離的時間是這樣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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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他 file 離婚的那天起你們倆經濟上就分開了。以後掙的錢
-doro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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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2009 postreply
13:4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