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在哪裏,包括CA,隻要你打離婚官司,正常情況下,對你有利。當然了,你家裏的具體情況,你隻說了你的理由,他看上去一無是處。如果真如你所說的,他以後就放血給你娘倆吧。
至於你為什麽想急著回國,而且還帶著剛做完大手術的4個月大的孩子,實在讓人不可思議。那麽小的孩子坐飛機本來就不好,更不用說身體虛弱的了。你的先生的等到"第二次手術後再走"的建議,至少是頭腦清楚的。他不管你吃穿? 那麽多婦女保護組織哪去了? 更別說律師了。
但我總覺得你還有很多事沒說出,或是沒說清楚。男人如果壞到這程度,絕不是一天兩天的時,你不會看不出來。"結婚不到一年,BABY才四個月",是很不幸。
你什麽身份? 以前在國內工作,是為了出國和他結婚出來的嗎?
不明白你為什麽要急著回國,對剛作完手術4月大嬰兒不安全。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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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人怎麽這麽惡劣,這樣質疑人家。很明顯她想回國是因為在
-saner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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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2009 postreply
21: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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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是我沒說清楚。那位也是為孩子考慮,是本能反應吧。沒關係的。
-donothurt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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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2009 postreply
00:4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