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我的老師擬在紐約起訴某人詐騙、盜竊(標的物在紐約),A律師已受理,警方業己展開調查。近日對方律師(B)多次致電A律師聲稱
1、他認識中國中央某領導,
2、他是中國政府的美國法律事物顧問,
3、標的物(房產)的資金來源有問題,4、希望A律師“別管了,打下去也是輸”雲雲。
老師的問題是:
1、美國司法界也會看人辦事嗎?
2、律師之間的溝通可以用威脅的手法嗎?
3、現行美國法律對律師的約束有那些?
4、如投訴去哪兒投訴?向誰投訴?
熱切盼望回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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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請教老貓一個涉及律師的問題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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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2009 postreply
11: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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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來有個律師,把對方的律師當成老師一樣尊敬.對方律師也是
-我也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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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2009 postreply
12: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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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回複:請教老貓一個涉及律師的問題
-三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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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2009 postreply
14: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