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珍惜生活,平安是福。
事情發生後,我深深感到平平安安就是福。我們這些身在異國的人,生活和工作都很不易,大多沒有幫手,尤其家裏有小孩的家庭,更要夫妻協調好。好好生活,好好工作,不要節外生枝。
2)給條生路,別給犯罪記錄。
如果真的兩個人走到盡頭了,也沒必要把警察叫來,給對方留個犯罪記錄再走。(如果都要出人命了,還是call 911吧,那是另外一回事) 我們又是博士,又是碩士,又是有什麽好的不能再好的工作經驗,麵對找工作,綠卡,個個都愁眉不展。想想背著個犯罪記錄在美國生存的人,更是舉步維艱。事情發生後,我想我一定給老公找個好律師,把案子dismiss掉,無論花多少錢,費多少事,我一定要為這件事買單。如果真的有一天我們的婚姻走到盡頭,我會走的瀟灑,從容,不會因為這件事自責。
3)常來法壇,引以為戒。
出事前我從來沒有了解過美國法律,經常上文學城,但沒來過法壇,實話講我是個法盲。常來法壇看看,會有很多幫助,從朋友的案例中引以為戒。
4)感謝老貓,良師益友。
來法壇後發現感謝老貓帖很多。的確,老貓值得一誇。老貓的熱情,真誠,博學讓我們記憶深刻,並受益匪淺。真心謝謝老貓的時間和幫助。
最後祝法壇的朋友健康,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