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才看到文學城上報道一對NJ的華人母女在法拉盛被警察無理開罰單,委屈得當街大哭,沒想到昨天我就碰上這麽一個混帳警察。
昨晚我和LG剛開出紐約678高速上的一個繳費站(是LG開的車),速度50邁左右 (限速也是50邁)。冷不防從左邊的一個ramp上躥出一輛警車,沒有閃燈,距離非常非常近,LG緊急刹車才沒撞上他。我當時還問LG這種情況是否可以投訴他。當時我們的車仍然在減速中,和警察相聚大概10-15 feet左右。沒想到4,5 秒鍾之後,他突然開始閃燈,pulled us over 並開出罰單。罪名是follow the car too closely. 我說那是因為他cut in. 他沒否認但是說我們還是近距離開了差不多a quarter mile. 我算了一下,按當時的速度,就算是a quarter mile 也不過才15秒,而且根本就沒那麽久。他根本就沒給我們任何拉長距離的時間。而且是在高速上,又剛離開收費站,後麵有很多車,我們也不可能完全停車。我們當時真是哭笑不得,那個理智清醒的人會願意follow a police car too closely? 躲還來不及呢。
警察說罰金大概是$120。罰單上還寫or/and suspend the liscence. 我們準備plead unguilty. 我還附上一封信介紹了一下當時的情況。但是官官相護,不知道會是怎樣的結果?
請教大家一下,這種罰單應該怎樣處理最好?會不會出庭?謝謝了!
請求大家的意見!紐約的警察又出妖蛾子了。
所有跟帖:
•
補充一下,LG過去5年沒有任何違約記錄
-後院鬆鼠-
♀
(0 bytes)
()
02/16/2009 postreply
08:07:46
•
暈了!怕政府沒收入他們會被裁才這樣的麽?大家都小心點吧
-redwendy2008-
♀
(520 bytes)
()
02/16/2009 postreply
08:46:43
•
謝謝Wendy. 你有網上plea的網站嗎? ticket上好像沒有寫。
-後院鬆鼠-
♀
(296 bytes)
()
02/16/2009 postreply
09:41:53
•
Never mind. 我找到網址了
-後院鬆鼠-
♀
(277 bytes)
()
02/16/2009 postreply
10:14:57
•
當時是我lg在網上找的,今天和他說了
-redwendy2008-
♀
(490 bytes)
()
02/16/2009 postreply
12:23:05
•
無論如何也會也會上庭的
-後院鬆鼠-
♀
(229 bytes)
()
02/16/2009 postreply
13:05:25
•
Do you have to register a NEW identity everytime you make a post
-casinoeye-
♂
(89 bytes)
()
02/16/2009 postreply
12:4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