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盡量理智地考慮到了這些問題。日子總得過下去。

無論是一個人的日子還是兩個人的日子,真要離婚,也是好和好散,幹嘛非要跟仇人一樣呢。清靜了好幾天,心裏有點清楚,無論如何,當時沒一時衝動報警是對了,至少給了自己一個緩衝時間,現在,和好還是分手,能夠由2個當事人控製,也沒有外力造成的太多物質因素來影響我的判斷。
不過,也做好準備,他還會有第二次,如何應付,也有了思想準備,這個,隻能說,想清楚,然後自己認了。
謝謝,事情想明白到這個地步,就不在這個壇子裏打擾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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