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認我話說的有點沒水平,不好聽.我就是看你跟老貓辯論法律條文有點急.我感覺
很多時候人們需要像您和老貓這樣的大律師"出出主意"而已. 而精準的法律條文當
事人用不上. 一旦涉及到要上法庭,當事人就打住了,說實話 我又反複讀了你和老貓
的對話(我真得給自己找點正事啦!!), 你們倆說的差別:一個是"法院",一個是"bankruptcy
court".我相信你說的更精確--因為老貓反複說你正確.但是對當事人是一樣的.他/她
是不會去任何一家起訴的-除非你願意免費替他file. 另外老兄你看看,人家老貓長
年累月在這裏花大量的時間,精力幫助別人,他不可能每個帖子都去詳細列出條文.隻
要說要去"法院",就行了.你上來就說人"You still don't get it.", 人老貓不僅不
急,還反複感謝你.沒事多來給同胞出出主意.我們太需要您這樣的法律知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