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你的理由
謝謝及時回複! 從協會處理程序上看,我覺得是個肯定贏的訴訟.問題是賠償的界定. 次協會在本區各協會中規模最大,但管理有問題,從我的事件中就可以看到.如果我沒有了這個機構的TITLE,不僅業務可能減少,而且REPUTATION可能會受影響.就像你以前開寶馬,現在開夏利,別人會怎麽看你呢?而且我覺得這樣粗暴的行為,剝奪了我的應有權利或人權.也應該賠償. 另外有個擔心,如果對方認錯,想重新APEAL,我可以拒絕嗎?因為我懷疑到時候的公正性,因為他們不想賠錢,所以就重APEAL,然後再唐而簧之開掉我. 法官到時候會怎麽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