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請教:關於追個人欠款的問題
有個朋友在美國要開餐館,我借了3萬美金給她。
她答應3個月後歸還,加上利息。
為此我們簽了一個簡單的協議,主要是申明xxx借款3萬,將於3個月後償還
但是3個月到了,她告訴我由於餐館盈利不好,無法歸還。
即不願支付利息,也沒有要馬上歸還的意願。
請這裏的朋友告訴我要如何追回這筆借款?或者我應該采取怎樣的方法使她能按
協議規定的條款還款?
另外在合同中,我要加入怎樣的條款,才能讓我的借款有所保障?
多謝了
LU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