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個35+以上的中年人如果不是真的對法律有一個堅持同時在當地社會有相當生活的經驗,轉行學法律絕對不是一個最好的選擇,個人還是會建議您的朋友先考慮讀一個法律助理的學位,(在美國一年半應該可以讀完)先開始在律師事務所工作,一旦有一些經驗,在回法學院part time讀一個JD的學位,將來畢業之後再考慮在同一間事務所工作或是另謀高就.
老實說,畢業後在DC的法律事務所工作的同學,成績大約都需要在學校top 15%左右,事實上老貓同一屆畢業的朋友中至少有30%沒有實際在法律事務所工作,許多同學從事公共立法或是議員的助理,您的朋友不妨想一想,人家為什麼不雇用土生土長當地的小孩,要雇用您一個老中,(特別是加國的大環境對中國人並不友善)所以如果純粹是為了要找工作,轉換人生的跑道,老實說,JD絕對不是第一首選,當然,人有自由,您的朋友要如何做,隨她.
回複:回複:回複:謝謝指教,還有一個問題。
所有跟帖:
• 謝謝你中肯的建議,我會轉告給她:) 不過 -shashaqian- ♂ (170 bytes) () 01/26/2009 postreply 11:44:01
• 回複:謝謝你中肯的建議,我會轉告給她:) 不過 -單身老貓- ♂ (55 bytes) () 01/26/2009 postreply 11:50:58
• :-) -shashaqian- ♂ (0 bytes) () 01/26/2009 postreply 12: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