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真的很想起訴那個manager.幾個我認識的鄰居也覺得她為人處事很不好.幾次接觸她和辦公室的另一個秘書,感覺很不一樣.通過秘書的一些話,你能感覺到她的善良,她對失職的後悔(在我被咬的兩個星期之前,我鄰居發現老鼠,報告的對象是manager,秘書根本不知情.)她跟我說sorry的時候眼睛都是濕濕的.人心都是肉長的,如果沒有那個manager,那個秘書的幾個sorry早把我打動了,我也就自認倒黴了,事情就結束了.
記得剛來美國時,常逛的一個超市叫Albertson,有一次買東西結帳時,發現一包香腸的價錢搞錯了,去找customer service,店家不但把錢退還了你,還把香腸免費送給你做補償.當時真的很感動也不好意思,這種"買賣關係"真叫人難忘.可惜,後來Albertson被別家收購了.
我知道rat不是公寓養的,咬我了,是我倒黴.可是我這次被咬,真是manager失職造成的,如果她能及時處理別人的意見,堵洞,做pet control,我怎麽會挨咬?從她知道有老鼠到我被咬,足足有兩個多星期的時間.
對不起,老貓,也許我不該寫上麵的那些話.現在步入正題.通過老貓的帖子,能感覺到老貓的為人,正直,正義,在幫別人解決問題的同時,還多少滲透了些做人的道理.所以,我請老貓直言,我是不是對這件事overreact了?有點兒小題大做了?跟這種人是不是太計較了?我真的有必要請律師嗎?她真的侵犯我的權益了嗎?請老貓和朋友們指點.
Thank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