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勞工和我一塊申請的,所以要勞工一塊去麵試,並帶上一些證明婚姻的材料,如照片,銀行的jiont account(自結婚以來的),等等,其他的都好辦,隻是我們從來沒有開過joint account.即使現在去開,也無法開到自結婚以來的。請問有沒有相同情況的朋友(不管真結婚還是假結婚),像這種情況的麵試很嚴格麽?如果我們提供不出所有材料,會不會引起移民官的懷疑,找來麻煩?
我是在兩年前拿到140的(第一優先),在之前就結婚(假的,為朋友幫忙),認為在申請綠卡以前結婚不會招致懷疑,現在又麵臨這些要求的材料,我們都不全,我很懷疑能不能順利通過麵試?
麻煩給點建議?謝謝!
誠請幫助!關於綠卡麵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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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能湊到的證明材料都帶上吧, 成不成看運氣和臨場 -stp- ♀ (219 bytes) () 06/28/2004 postreply 07:19:13
• 回複:把能湊到的證明材料都帶上吧, 成不成看運氣和臨場 -luguokanji- ♀ (131 bytes) () 06/28/2004 postreply 08:18:12
• 一個朋友遇到的, 但可以不回答. 這問題能答出來的 -stp- ♀ (8 bytes) () 06/28/2004 postreply 08:27:05
• 回複:誠請幫助!關於綠卡麵試。 -rto- ♀ (191 bytes) () 06/28/2004 postreply 07:31:28
• 補充:不過,他們要是已經懷疑你的話,可能就會問些“刁難”的問 -rto- ♀ (60 bytes) () 06/28/2004 postreply 08: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