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好。以前曾向您谘詢有關綠卡事宜。按照您的建議,同時也請教了移民律師,今年6月中旬文件送出去了。11月中旬移民局來信說要我補充文件諸如共同生活的一些證據,比如共同報稅資料,共同銀行賬號,共同信用卡,共同醫療保險,水電氣的invoice,和能證明resident在現在地址的證據。其實,我已經向移民局提供了這些資料不知道為什麽這次還要。我請教了律師,律師說這個事務官可能很挑剔,按理說上次的資料足以證明了這一切,沒有必要再要求。
我們隻好除了第一次已經提交的資料外,在請教律師之後,我們有將共同銀行賬號證明,水電賬單,我的信用卡帳單(證明我是住在現在地址的)以及W2等資料追加以後,於12月1日將文件寄出。這個星期一我收到了移民局的來信,我覺得肯定是麵試通知。打開一看,原來是綠卡已經通過的通知書啊!連麵試都免了!我真的沒想到,也很興奮!多謝您二位的advice!
感謝單身老貓和移民大法師
所有跟帖:
• 歡迎您加入我們的國家... 記得要繳稅 :-) -單身老貓- ♂ (50 bytes) () 12/17/2008 postreply 16: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