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晚飯,老公一邊刷碗,一邊興致勃勃地大談公司的事情,正高興著呢,突然聽到很重的敲門聲。 不按門鈴,砸這麽重的門,不會是壞人吧,囑咐老公,先看看外麵的有沒有家夥,哈。
開了門,那人說:“你們是張先生和張太太吧。”
“沒錯。”
“這是兩封信,有人讓我專門 送來的。”
專門送信?組織派人來接頭了?不會呀, 俺們都沒了國內的護照,那黨籍肯定自動消失了,哪還有組織啊。
還是咱做了啥虧心事?也沒有啊,咱向來知道老天爺在看著俺,哪敢呀。
有人為錢打官司? 也不應該呀, 請人來家打掃衛生,割草,整理院子,那都是立馬給錢的,從來沒拖欠過。 還是上次去老中家具店買紅木家具時給的現金?那是按照店主的要求做的,現金是真的,從銀行拿的,還能假?
俺的腦子飛速地轉,老公在一旁快速地讀著信,讀者讀著笑了起來。到底是啥事兒?趕緊著!
原來是早先我們給老公換車時,把舊的車賣給了車行,沒想到,車行的人 覺著那車挺酷的,第二天開出去兜風時,出了車禍,對方需要賠償,但是車已賣出,和我們應該毫無關係,為什麽還有人送來傳票,讓我們去法庭?還真是不明白,這有待調查,唉, 身在異鄉,不容易啊。
請教,我們是不是可以不去法庭,寫個陳述就好了,謝謝。
請教,昨天拿到了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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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議您們去古狗一下"Default judgment"的定義再回來問下一個問題 -單身老貓- ♂ (0 bytes) () 11/21/2008 postreply 15:59:51
• 謝謝,謝謝。 -樂樂逍遙- ♀ (0 bytes) () 11/21/2008 postreply 16:13:27
• is it a summons or a subpoena? depending on the state ... -panzerkom- ♂ (197 bytes) () 11/21/2008 postreply 16: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