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誓再也不到這個壇子來了。來了幾次,不是刷卡不還錢的,就是當二奶還理直氣壯的。現在又看見一個偷東西的。如果是冤枉的,至少應該上來就向大家講清楚你包裏的東西是如何來的啊?強烈建議老貓有點是非觀念,普法教育不是為了讓某些人亂鑽法律空子啊。同時呼籲大家,身在異鄉,請注意形象,自尊自愛,不要做有損國格的事情。
回複:在超市被誤認為偷東西,死的心都有了,求救老貓!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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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an't agree with Lily Tao more!
-笑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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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2008 postreply
18: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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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tao假設的前提就是樓主有罪的,您覺得這樣妥當嗎?
-panda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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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2008 postreply
12: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