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了警察.我的車和撞我的那輛車基本上total了,第三輛車左前方有些損害.車上所有的人當時都沒事.我吃了一張罰單,也認了,最近壓力很大,很責怪自己不小心.
在查詢保險事宜時,突然發現一個大問題.老公當初買保險的時候,因為我當時還沒有駕照,所以將我的名字從保險中exclude掉了,後來就忘記了這件事情,一直也沒有改.現在跟保險公司交涉,他們覺得是不應該cover的,那這樣的話,我就是沒有保險了?所以很著急,想請教幾個問題:
1,我還有沒有可能爭取到保險公司cover呢?
2,我這種情況算不算沒有保險駕車?如果是的話,是不是違法?有可能被吊銷駕照嗎?如果是,會被吊銷多久呢?
3,即使保險最後不cover,車的損害我們也準備自己賠了,誰讓是自己的錯呢?而且車的損害都是能客觀估價的,不會離譜到哪裏去處.現在擔心的是對方會不會提出人身損害賠償.第三輛車的司機向我的保險公司claim了人身損害,說是脖子有些酸痛.另外一輛車沒有claim.在這裏查詢,看到有幾例遇到高額人身損害賠償的情況,很是擔心.而且如果保險公司不cover,我們就隻能自己扛著.不知道最差的情況會是怎樣?
先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