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昨天從圖書館借樂Clarence Thomas 的自傳,讀樂1/3,3句話的感想是

不用擔心,這個帖還可以,不需要刪除.
兩個地方您應該了解,
(A)這本書是湯馬斯大法官自己寫成的,沒有找人代筆, 克林頓總統的自傳是紐約時報的一個記者依其口述所寫的,所以您可以了解作為一個法律學者與法官,大法官半生所麵對的艱辛與日後文學的成究實在不是個人可以輕忽的,幾年前因緣際會老貓有幸授教於其人一月,所看所學,畢生難忘.老貓希望您了解的是法律的事業不是錢一個字可以包容的,沒有錯律師給許多人的印象確實不好,但是您不妨問問自己為什麼要學法律,老貓的院長曾經告誡我們,所謂的法學是在這個不公平的世界替眾多人提供一個希望,(或許對許多人這是空談,但是這是老貓個人的理念)
(b)這裡有好幾位朋友正在讀法學院或是從事相關的工作,所以歡迎您常來分響您的想法,記住在您沒有畢業與取得執照之前,您不應該提供專業法律上的意見或是任何服務,但是如果就您所學,提供一些想法,這裡總是歡迎的.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