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塊磚頭
應該讓她去找,畢竟那是生父。不見,是一輩子的遺憾。
至於找到後,見麵後是何種結果,就不是你能預料的,也不是你能控製的。
相信過了這麽些年,你的怨恨應該淡了許多,就大度一點。
如果你前夫,這麽多年後,有悔改,就會善待自己的女兒,說不定還會對你有歉疚,不會影響你和你女兒的關係。如果劣性不改,你女兒也就死了心,以後就能麵對現實,和你的關係也就更好,更能體諒你的辛苦。
這是君子做法。
考慮到以前他能潛逃,也要想點小人作法。例如找律師谘詢一下,追討撫養費什麽的,要先君子,後小人,避免自己再次受傷。
回複:請大家幫我看看該怎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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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當時沒有法院的Order,現在是不可能再要贍養費滴。 -過來之人- ♂ (0 bytes) () 10/24/2008 postreply 11:5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