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SWER:

1。如果是你朋友的餐館, 不管以什麽名義租的房子簽的合同, 你朋友可以搬走任何經營期間添置的屬於公司的東西。除非有其他抵押和約限製。

2。餐館跟房東的關係依據租房合同。 合同不到期,你朋友不能自行停業;或者即使不營業, 也要交租金,直到合同結束。

所以, 關掉餐館, 並不能自行終止與房東的關係,除非租房合同到期, 你朋友不續簽;你朋友如果不想作了,現在就可以開始清理東西,停止營業, 但是要超常付房租。與房東沒有什麽手續要辦,除了讓房東同意終止Lease,不追交房屋租金。

所有跟帖: 

可我朋友是用公司名義買的這個餐館,如果公司破產, -lili9898- 給 lili9898 發送悄悄話 lili9898 的博客首頁 (27 bytes) () 10/18/2008 postreply 11:12:30

這恐怕要靠法律程序來決定。 -minisis- 給 minisis 發送悄悄話 minisis 的博客首頁 (38 bytes) () 10/18/2008 postreply 11:35:17

謝謝!個人沒有擔保。這是不是好處理一點。 -lili9898- 給 lili9898 發送悄悄話 lili9898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18/2008 postreply 11: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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