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乘德國漢莎的飛機從北京新機場回法蘭克福,托運完行李過了安檢後登機時,在廊橋上飛機門前被攔,說我帶了兩件行李(一個符合尺寸的拉杆箱和一個背囊,內裝電腦的雜物),手上還有一個機場免稅店的購物塑料袋。當時和我同行的另一年長女朋友空手先登機了,漢莎的地麵工作人員說我的行李超重,若不交4500元罰款就不能登機。我辯解說是兩個人同行,並上飛機叫我的同行夥伴出來證明時,即們已經關閉,小拉杆箱被他們拿進去了。次日我打了無數的電話查詢該拉杆箱的去處,可所有人都說不知道,包括漢莎的櫃台人員和保潔隊及失物招領處。因為是周六,以事業聯係簿上更多的部門。
問題是,手提箱裏有很重要的個人物品,難道就找不回來了嗎?該有誰來為此事負責?該找那些部門投訴?是否應讓媒體曝光一下以警示其他人?
希望您好運,不會遇到類似惱人的壞事!
這裏跟大夥說說簡單事情經過,您下次乘飛機可避免類似惱人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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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該是在你隨行的飛機上。 -minisis- ♀ (75 bytes) () 10/18/2008 postreply 10:5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