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在美國一家大型連鎖百貨的L&P DEPARTMENT實習過一陣,

就是大家熟悉的那個有大型監視器房間的部門。一般我們盯住一個可疑對象後,都是同時開動好幾部攝像頭同時跟蹤,從不同方向跟拍,力圖找到最確鑿的偷襲證據。在沒有拍到100%的證據前提下,我們明知道他/她偷了東西,也不能去抓,因為證據不足而被倒打一耙,實在犯不著。但是,如果拍到的話,我們也不是馬上去抓,而是要等他/她準備離店的時候才抓。如果樓主覺得自己清白,可以要求出示錄像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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