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回複:政治庇護可以回國嗎?(轉帖請勿修改)

回答: 政治庇護可以回國嗎?CCCCCCU2008-09-28 17:10:04

找了一些資料,但是都沒有把一胎化的綠卡進行區分,其實他們的本質都差不多,是因為有所畏懼不敢回國才申請的庇護


關於回國,可以看看下麵這一段


庇護申請人回國的問題


政治庇護申請人能否回國,要分三個方麵來看。


首先,在政治庇護申請尚未通過之前,申請人不得離開美國。如果離開美國,會被視為自動放棄庇護申請。也就是說,在等待審理期間,不要擅自離開。如果有緊急的事情,可向移民局申請所謂ADVANCE PAROLE,也就是旅行文件。但如果憑旅行文件回到祖國,也就是申請人宣稱會迫害自己的國家,移民局會認為申請人自動放棄申請,除非申請人能說出令移民局信服的理由來。所以,在等待政治庇護審理期間,最好不要離開美國。


在政治庇護批準之後,申請人有權申請所謂的難民旅行文件(REFUGEE TRAVEL DOCUMENT)。憑此文件,申請人可以自由進出美國,到世界上任何地方旅行。唯一的例外是不能到自己的祖國,也就是申請人在申請政治庇護時宣稱會受到迫害的地方。如果中國大陸的申請人憑難民旅行證離開美國回到中國,在進入美國時,移民局的官員會認為該申請人已經不再害怕受到迫害,從而會提出取消其庇護申請以及綠卡申請。即使在入關時沒有受到刁難(有人會在入境時隱瞞回國的事實),移民局在審理其綠卡申請時也會進行比較嚴格的審查,往往會將其綠卡申請轉到當地移民局辦公室,由當地的移民官進行麵談。有人以為假道第三國回國可以騙過移民局,殊不知向美國政府撒謊結果更為嚴重,不但綠卡不會得到批準,甚至會被永遠拒絕入境。


所以,如果是政治庇護身份,在等待綠卡期間一般不要回國(順便說一下,中國人持難民旅行證前往香港不受限製,因為美國政府目前認為香港屬民主國家/地區)。如果回國,就要提前準備好資料,說明回國的原因,前往的地點以及時間。如果是因為直係親屬生老病死的原因而短暫回國,而回國的次數又少,移民局不會采取任何行動,充其量會讓申請人提供文件加以說明,或接受麵談時加以說明。用法律術語來說,就是移民局會對曾經回國的庇護身份人士“假設認定”(Presumption)他回國不會受到迫害,因而可以撤銷其庇護申請。而申請人可以對此“假設”加以“反駁”(Rebut), 說明即使曾經回國,仍然會收到迫害。


在得到綠卡之後,通過政治庇護獲得綠卡的人和其他綠卡人士一樣,都可以自由出入美國,而不應受到任何限製。即使回國探親,甚至回國經商就業,都可以返回美國。因為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這些人已經時美國永久居民了,以前的所謂的對迫害的恐懼已經不複存在。他們在回美國時,不應受到任何限製或刁難。


不過,由於綠卡上都注明了移民的類別。對於移民局入境管理處的官員來說,他們可以很容易的認出一個永久居民是否以政治庇護的身份獲得綠卡。這些官員在移民局內部身份低微,卻是工作在第一線,熱情很高而水平較低。對於庇護綠卡持有者時有語言上的譏諷和刁難。但事實上,他們不得拒絕庇護綠卡持有者進入美國。


同樣,如果庇護綠卡持有者符合條件,可以提出公民入籍申請。即使在得到綠卡之後曾多次回國,隻要不超過法律規定的時間(五年之內在美住滿兩年半,每次離開美國不超過半年),入籍申請仍然可以得到批準。

資料來源:http://www.chineseinla.com/f/page_viewtopic/t_13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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