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張照片的相隔 1'17秒。接到信後小弟去出事的十字路口丈量了一下,發現在這一段時間內車子移動了大概 4 feet。換算成速度是 2.11 miles/hour.
但照片上顯示速度為 15 miles/hour,這怎回事? 第一張照片上我的車正壓在拐彎的指示箭頭上,第二張照片上我的車的前輪已壓過白線,但後輪還沒過第一根白線。
我記不清當時到底停沒停。不過依我的習慣即使沒停穩,肯定也是非常低速。
請教各位大俠如何申訴,$389美元罰單可不便宜, 還得記點長保險. 這點錢捐給國內災區人民, 俺眼都不會眨一下,俺今年捐的錢遠不止這個數。但要被罰給到處喜歡打仗發戰爭財的美國販子咱心有不甘。
請各位大俠給小弟指點一二,幫小弟想想高招如何把罰單免掉。如能免掉,小弟願把罰金再次捐給祖國人民。
請從法律角度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