恕我直言:孩子到了18歲,哪家的父母也沒有義務

一定要給孩子錢。包括那些沒離婚的父母,不願意給孩子付學費的大有人在,孩子一般都會或打工或貸款自己解決。
關鍵是,18歲了,不是幼兒了,他自己應該有擔當。樓主講“
My kid has the right to have the parents help”。可是,父母也有拒絕施與幫助的權利。

我覺得,不管父母有沒有離婚,有沒有錢,孩子上大學後都不應當理直氣壯地覺得父母就該繼續養我,學費他們就該出。上大學就是走出家門,獨立謀生的時候。經濟上也獨立,量入為出,有多少花多少,不必擺譜。這樣才不丟臉呢,正大光明得很呢,在美國這樣挺得起脊梁的年輕人並不少。

我還是在想,是不是樓主對兒子有點過度保護了。美國離婚的家庭中成長起來的孩子多如牛毛,大都不會覺得孩子孤苦伶仃,如何如何可憐。他可以和同學玩呀。像“老友記”裏的錢勒,交幾個好哥們,不也說說笑笑,一點沒耽誤享受生活嘛!
積極,陽光,樂觀,茁壯的兒子,我想你會高興看到。

多有得罪,望見諒。你有哪裏不同意,不要生氣,我一個旁人,總有些站著說話不腰疼之嫌。別人說什麽壓跟不重要,你自己的生活,也隻有自己拿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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