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想請教各位,昨天去律師樓谘詢了,那個華人律師說估計我去告成功率40%,房東60%。

問為什麽,他說人家出來混時間久了啊!而且他既然想吃掉你的錢肯定就有準備,法院也可能會相信她說的換地板磚之類的。你認為貴,就去做鑒定,一次3000歐元。而且你去告她,如果她找律師反駁,你也必須找律師應付,這中間如果怕花錢不找律師不去法院就判你輸。贏了她付兩頭律師費,輸了你付兩頭律師費。如果是這樣的話,該怎麽處理呢?這個律師說的可信嗎?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