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幾星期前, 我們突然收到一家賓州的Cashing Agency 的電話.說工程公司拿了我們的支票在這家Cashing Agency提款, 工程公司已從 Cashing Agency 那裏拿了錢.支票爆掉之後, 這家Cashing Agency找工程公司要回錢.但要不回. Cashing Agency 要我們付款.我們當然拒絕. 並說明我們已重新付款. 再說我們也不曾和他們有任何生意往來.我後來也找過工程公司,但無人接我電話.
今天,我收到傳票. 這家Cashing Agency 告了我. 說是我法律上有責任付Cashing Agency $5000. 天啊, 這是從何說起啊.
各位幫幫我, 該怎麽辦? 何處可找到相關法律?
先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