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感謝老貓和sjy 附更多細節

您的四個問題,都取決一個關鍵,您的公司要如何處理,所以您需要直接與您的公司負責雇用您的主管談清楚您的考慮.
正如老貓一開始就猜測的,您的公司不會自己搬磚頭砸腳,所以他們會想方法keep住您,直到事情解決或是您提出要求解約.
所以您應該在當地找律師仔細review您的僱用合同,然後看看您是要以對方沒有達到所答應的條款為由,與對方協商解約,或是法律訴訟.
個人的看法是您的公司會持續付基本工資直到您能開始工作為止,所以有關獎金的部份您需要與對方協商.對於他們而研,保障您的工作不旦保障了他們的收入,(僱用他們的醫院肯定需要為此負責,同時也避免他們蒙受因為與您悔約所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至於第二部份要看您與對方協商或是經由法律訴訟來處理.
至於第三部份要看您與對方的合約內容來決定,老貓的直覺是在合約中應該有條款讓公司有派遣您任職其他工作機會的權力.
最後一個問題就由您來決定了,其實如果您有收入加上等待派任期間有閒,何不妨利用這個時間做一些義務的工作,幫助其他有需要的朋友,老貓相信您的專案應該有地方可以用得著您幫助的地方,當然如果您有經濟壓力的考慮,那麼老貓就不能說什麼了.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