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labor day 超速20邁左右,被警察罰單,因為是第一次罰單,期間和警察懇請是否能給warning;結果不知為何惹惱了警察,被警察拉下車,推進警車裏,因為是labor day,沒有judge available, 又因為手機留在車裏,沒有及時聯係到其他朋友相助,結果被送到jail 坐了2 天,目前已經保釋出來。但警察告朋友assault , 好像算felony;可警察膀大腰圓,有槍有手銬的,朋友根本不是對手,再說老中哪裏敢這麽做啊,顯然是那警察濫用權利;
請問這樣的官司一般怎樣打?
如何對應 assault 這樣的指控?是否要警察出示現場錄像?
在找律師的時候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這樣的CASE 對綠卡申請有何影響?
真心肯請單身老貓及各位達人出手幫助!!!!十二萬分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