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等律師看能不能作些什麽,還有3個問題請教

經過前兩天的氣憤、著急等等,昨天到今天思路開始清醒一點兒。現在問題的焦點有2個:

1. 我一收到JOINT MEDICAL REPORT,立刻回複律師反駁對方醫生是如何的顛倒黑白、主觀和有偏見。前晚和律師見麵,她以“各為其主”來安慰我,說對方醫生的作法是合理的。
但是我方的醫生呢?他沒有“為其主”,也沒有尊重事實。
關鍵是,也許法官判的時侯更看重JOINT MEDICAL REPORT,因為你自己的醫生都簽字了呢,這一點的殺傷力可能比對方醫生的殺傷力更大!

但事已至此,除了氣憤,還有什麽辦法和對策可行呢?我想知道還能做什麽,讓我方的醫生再出一份報告,反正他已經顯著改變過觀點的了,再改變一次又如何?可行嗎?

2. 我不能接受在被對方歪曲事實的情況下妥協,這不完全是賠多少錢的事情,這簡直是汙蔑。

另外,如果我堅持下去還需要不少錢,有可能上庭對質辯論等。這個在香港好象是需要能上庭的大律師的。

我堅持到底的話,可不可以因為經濟上負擔不起,自己代表自己上庭呢?這樣的利弊在哪裏呢?

雖然還沒有到這一步,但是這幾天都在思考這問題。請各位前輩給點建議吧。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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