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您的答複。新舊公司在美國不同洲。我現在在新公司上班,但人沒搬過去,還在舊公司的洲。舊公司為了阻止我去新公司,向當地法院申請禁止令。有意思的是,舊公司律師不願意幫忙,舊公司另外請律師申請。請的律師也說沒空。法院開庭,他們律師說去不了。這裏麵有個問題,其實兩個公司不能說有競爭。當然要死纏也算有點聯係。
舊公司現在在我們洲到處找律師幫我出庭。但時間緊迫,昨天找了一天,還沒找到律師願意接手。還有,新公司律師告訴我,舊公司請的律師在我們這片比較強,新公司律師告訴我們說,看來舊公司決心很大。
我現在有3條路:
[1] 回舊公司,這是舊公司的目的;但新公司會不會放手?在麵試和後來的交談中,我已經對新公司的項目有了徹底的了解;
[2] 堅決跟新公司走,但怕舊公司咬住不放,我不想玩這個;
[3] 兩邊公司都不去了,我換別的專業找工作。
從經驗和法律上講,這是怎麽處理好些?應該注意些什麽?
我確實不懂,昨天到書店找雇傭法書,沒找到。在網上訂了幾本。還沒到。
先謝謝老貓。
雇傭合同官司,請單身老貓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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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複:雇傭合同官司,請單身老貓指點 -單身老貓- ♂ (605 bytes) () 08/19/2008 postreply 0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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